股東借款長期掛賬應如何處理?

公司有長期掛賬的其他應付款,繼續掛賬,如果有證據不用還了,做營業外收入,會計分錄為:
借:其他應付款
貸:營業外收入
若其他應付款長期掛賬,則可能存在下列問題:
(1)隱匿收入。應檢查其他應付款賬戶每筆經濟業務的記賬時間,若掛在貸方時間過長,應進一步檢查會計憑證。
(2)收取的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故意不及時結轉收入,少計當期實現利潤、偷逃稅金。稅法規定,對逾期未收取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,應并入應稅貨物的銷售額,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,收取的押金扣減相關稅金后的差額轉入“其他業務收入”科目。檢查時,應以其他應付款的保證金明細賬為依據,重點檢查原始憑證,特別是出租、出借合同,看有無購貨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返還包裝物,而銷貨方超期不轉賬的行為;也可根據企業經濟業務的特點,直接要求企業提供與購貨方簽訂的出租、出借包裝物合同,根據合同檢查其他應付款賬戶記錄。
公司向股東借款應放什么科目?
向股東個人借款,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。分錄為:
借:銀行存款
貸:其他應付款——某某股東
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。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,存入保證金,應付、暫收所屬單位或個人的款項等。該賬戶,屬于負債類賬戶,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、暫收款項,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,月末,余額在貸方,表示企業應付、暫收的結存現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