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會計定義:以貨幣為計量單位,反映和監督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一種經濟管理工作。

二、會計職能
1、基本職能:核算和監督
2、拓展職能:預測經濟前景、參與經濟決策、評價經營業績
三、會計目標:反映企業財務狀況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,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,幫助財務報告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。
四、會計基本假設
1、會計主體:會計服務的特定對象,會計確認、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。
一般來說,只要是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都可以作為會計主體。
2、持續經營:在可預見的未來,企業會持續經營下去。
企業若破產清算,則不適用該假設。
3、會計分期:將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一個個連續的、長短相同的期間。
分為年度財務報告和中期財務報告,中期財務報告有月度、季度、半年度等
4、貨幣計量:會計主體在確認、計量和報告時以貨幣計量。
我國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