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”帳戶屬于損益類帳戶,用來核算企業日常主要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,包括營業稅、消費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資源稅、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等。

“營業稅金及附加”最新調整——
依據財會[2016]22號文規定,全面試行“營業稅改征增值稅”后,“營業稅金及附加”科目名稱調整為“稅金及附加”科目,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資源稅、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、土地使用稅、車船使用稅、印花稅等相關稅費;
利潤表中的“營業稅金及附加”項目調整為“稅金及附加”項目。
需要提醒的是,之前是在“管理費用”科目中列支的“四小稅”(房產稅、土地使用稅、車船稅、印花稅),本次也同步調整到“稅金及附加”科目。
相比較而言,“稅金及附加”科目比調整前的“營業稅金及附加”科目核算范圍有所增加。
計算
這些稅金及附加,一般根據當月銷售額或稅額,按照規定的稅率計算,于下月初繳納。其計算公式為:
消費稅=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*消費稅稅率
城建稅額=(當期的營業稅+消費稅+增值稅的應交額)*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
教育費附加=(當期的營業稅+消費稅+增值稅的應交額)*教育費附加稅率
地方教育費附加=(增值稅+消費稅+營業稅)×2%
現行制度規定,市區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%,教育費附加的提取比例為3%。